
SCIP 通报的要求
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,含 SVHC 超过 0.1% 的物品在投放欧盟市场前,欧盟生产商、进口商或其唯一代表需向 ECHA 的 SCIP 数据库提交通报。通报内容包括物质标识、物品类别、用途、安全处理信息等。
SCIP 通报的适用对象
SCIP 通报适用于所有含 SVHC 超过 0.1% 的物品,包括成品、复杂物品(由多个物品组装而成)以及物品中的物质。非欧盟企业可通过唯一代表(OR)履行通报义务。
SCIP 通报的流程
我们的 SCIP 通报服务包括:产品 SVHC 含量评估、通报信息梳理与编制、SCIP 数据库提交、通报确认与记录管理。我们协助企业准确完成通报,避免合规风险。
SCIP 通报与 ECHA 通报的区别
SCIP 通报针对所有含 SVHC 超过 0.1% 的物品(无论出口量);ECHA 通报(第 7 条)针对 SVHC 超过 0.1% 且年出口量超过 1 吨的物品。两者适用条件不同,企业需分别评估履行。